“3·15消费者权益”普法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学生和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保证消费安全,引导学生和居民科学合理消费。3月15日,贵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王珍容、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秦汉牵头组织“树立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联合校内法学院研究生会、溪山青语宣讲团,校外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兄弟院校研究生会于阳光街道学士社区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活动现场,贵州大学研究生会同贵阳市兄弟院校的志愿者们在社区内部摆点,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普法资料、法律法规折页等宣传资料,并通过专题演讲、现场解答群众消费侵权法律问题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获得群众的广泛好评。
本次活动设置室内宣讲环节:第一部分是宣讲普法知识。贵州大学法学院赵波同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常识进行介绍,重点阐述老年消费欺诈、网购诈骗、消费陷阱等问题,引导社区群众养成科学、文明、理性的消费习惯。
第二部分是联系生活实际,通俗易懂地讲解消费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贵州大学溪山青语宣讲团任东方同学联系日益频发的消费者被侵权的实际,结合居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活实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分析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消费陷阱等一些常见的诈骗技巧,以及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续的维权途径,并现场解答疑惑。在场社区居民纷纷表示:“这才是我们生活中最关心、最常见的问题,对我们很有用!”
第三部分是有奖问答环节,贵州师范大学同学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让社区居民广泛积极参与其中,增强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在游戏中提醒群众在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学会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拨打12315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高校大学生和社区群众的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花溪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并为今后贵阳市各高校研究生会联合开展类似活动提供了经验和参考。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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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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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贵州大学研究生会 法学院研究生会
编辑:编辑部赵松欣
责编:魏远双 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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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綦娅